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研究课题(小岗村专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518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研究课题(小岗村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研究和解决新时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激励青年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努力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小岗村与农村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推出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金额

设研究项目10项,资助金额4000元/项。

三、申报资格

我校在职在岗中级以下职称(包括中级)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2)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选题方向

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小岗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立项的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主持人必须发表三类相关论文1篇,研究时限2年。

2.选题应着重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问题展开,也可根据申报者的研究方向和科研优势,自拟理论性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3.课题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课题申报人要按要求填写《校级项目申报书》。各单位汇总后,于2019415日前,将《校级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桥,联系电话:0550-3081018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校级项目项目申报书.doc


终审人: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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